有沒有自己或家人住過院的?有遇到過這種情況嗎:住院15天,病還沒好呢,就“被迫出院”了!
比如去年年底,一位高血糖患者到院治療,後因血壓偏高被建議轉診心血管內(nei) 科,但轉診過程中卻被告知:“醫保有規定必須先結賬出院,再重新入院轉診。”有些醫院甚至要求兩(liang) 次出院需間隔7天或15天。
明明前後都在同一家醫院,為(wei) 什麽(me) 要多此一舉(ju) ?這麽(me) 一來,不僅(jin) 麻煩、耽誤治療,還得讓病人多承擔一次門檻費,也就是醫保裏的起付線,100-1800元不等。
這種情況通常被叫做“分解住院”,是指醫院在患者未達到出院標準的情況下,人為(wei) 地將單次住院分解為(wei) 多次住院。
這是因為(wei) 當初醫保局為(wei) 了防止醫院過度治療,給醫院規定了醫保使用限額,如果病人單次的住院費超過了這個(ge) 額度,超出的部分就要醫院來承擔,有些醫院不想承擔這筆費用,就衍生出了分解住院的辦法。說得難聽點,這就是騙保。
其實醫保並沒有限製個(ge) 人住院的天數和報銷額度,今年5月起施行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不得分解住院,如有違規,將依法嚴(yan) 肅處理。
遇到類似情況的朋友,記得保留證據,對醫院提出異議,或者直接到所在地區的醫保管理部門舉(ju) 報,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最後我想再多說一句,醫院是救死扶傷(shang) 的地方,不應該摻雜這麽(me) 多利害關(guan) 係。希望走偏了的醫院能回歸初心,讓醫生回歸本職工作,讓病人得到最好的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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