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men) 在投保健康險的時候,都要先進行健康告知,你們(men) 一定都會(hui) 問到“既往症”,有很多朋友投保失敗,甚至是投保後理賠失敗,就是敗在既往症這裏。今天就跟大家講一下,到底什麽(me) 是既往症?有既往症就不能買(mai) 健康險了嗎?
既往症的官方定義(yi) 是在保險責任生效之前,被保人已知罹患或應該知道的有關(guan) 疾病或症狀。
已知就是有醫生的明確診斷,不管有沒有治療,還在間斷治療,或者是正在長期治療中但未治愈的,都算。
間斷治療的病,比如像甲狀腺結節、乳腺結節這類疾病,情節不嚴(yan) 重的都不需要治療,但需要定期觀察複查。
長期治療但未治愈的病,比如像高血壓、糖尿病等等。
而應該知道這一塊,就是雖然沒有醫生的明確診斷,但是病情的症狀明顯且持續存在,按照普通人的醫學常識來說是都可以知道的,比如說長時間頭痛、發熱,長時間某個(ge) 部位不舒服等等。
而引起理賠糾紛的往往就是這部分,因為(wei) 它的界定含糊不清,有的人認為(wei) 長時間的頭痛或者某部位不舒服也很正常,不一定會(hui) 引起重視。
部分保險公司為(wei) 了避免這類的糾紛,會(hui) 在明確做出時間限製來界定,比如會(hui) 問到近一年是否反複頭痛、昏厥、胸痛、結節等等情況,可見既往症包含的範圍呢還是挺廣的。
如果大家要投保健康險,尤其是要過健康問題的,一定要在專(zhuan) 業(ye) 顧問的協助下慎重的如實告知,畢竟這關(guan) 乎我們(men) 出險後能不能順利理賠。
當然了,並不是說我們(men) 有個(ge) 既往症就買(mai) 不了健康險了,很多產(chan) 品都會(hui) 提供一種或多種核保方式,可以將你的情況如實具體(ti) 的告訴保險公司,如果保險公司認為(wei) 你的健康風險還是可控的,願意承保,那麽(me) 我們(men) 還是有機會(hui) 投保。
屏幕前的朋友,如果有對於(yu) 自己的情況是否算既往症拿捏不準,不知道如何告知和核保的話可以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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