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12月20日晚間,美都能源宣布,由於(yu) 公司未通過北京金融研究所和轉讓方對本次交易的受讓人資格審查,公司實際控製人、最大股東(dong) 文掌華於(yu) 12月20日召開的公司2016年第三次臨(lin) 時股東(dong) 大會(hui) 對相關(guan) 議案投了反對票。最終,擬參與(yu) 信達財產(chan) 保險投標的41%股權未通過,公司決(jue) 定終止重大資產(chan) 重組規劃。
在12月4日召開的股東(dong) 大會(hui) 上,美都能源審議通過了《關(guan) 於(yu) 公司擬參與(yu) 信達的意見》財產(chan)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股權轉讓項目議案同意參與(yu) 中國信達資產(chan) 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信達轉讓財險股權項目41%。
中國信達資產(chan) 管理有限公司自2016年11月21日起在北京金融資產(chan) 交易所上市。財產(chan) 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信達財險) 123,000
上市轉讓萬(wan) 股(占總股本的41%),上市價(jia) 24.5億(yi) 元。
截至2016年9月底,美都能源貨幣資金餘(yu) 額為(wei) 35.99億(yi) 元,較2015年底增長144.50%,公司貨幣資金充足。截至2016年9月30日,該公司尚未使用的銀行授信額度為(wei) 15億(yi) 元。因此,一方麵,美都能源此次收購準備了足夠的資金,另一方麵也有足夠的銀行信用額度,可以通過其他融資方式進一步籌集資金,保障美都能源收購信達財產(chan) 保險41%股權的資金來源。
12月14日,美都能源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guan) 於(yu) 公司重大資產(chan) 購買(mai) 報告信息披露的詢價(jia) 函。詢價(jia) 函要求美都能源進一步解釋和解釋一些事項。包括:(1)收購資金不足的風險;(2)不符合拍賣資格導致交易失敗的風險;(3)目標資產(chan) 盈利能力不足的風險;(4)交易計劃的合規風險。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北京金融發布的產(chan) 權轉讓公告的要求,擬參與(yu) 信達財產(chan) 保險投標的受讓人應具備多項資格。(1)預期受讓人或其實際控製人應滿足:保險產(chan) 業(ye) 背景、持續增資能力、協同保險資源等;(2)受讓人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記錄。
數據顯示,美都能源主要從(cong) 事原油和天然氣的勘探、開發、生產(chan) 和銷售、商業(ye) 貿易、準金融業(ye) 等業(ye) 務,與(yu) 保險業(ye) 關(guan) 係不大。
此外,由於(yu) 美都能源在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過程中,利潤分配計劃尚未提交股東(dong) 大會(hui) 投票。這一行為(wei) 違反了《證券發行和承銷管理辦法》(中國證監會(hui) 令第) 121
第十八條的規定。2016年6月3日,美都能源收到中國證監會(hui) 關(guan) 於(yu) 責令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改正措施的決(jue) 定。
值得注意的是,12月13日,美都能源發布公告稱,擬投資1.5億(yi) 元設立富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占標的公司注冊(ce) 本10億(yi) 的15%。其他發起人為(wei) 中國林業(ye) 產(chan) 品有限公司、恒迅科技創新(北京)房地產(chan) 有限公司、浙江寶華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上海恒景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杭州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上海嘉久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除美都能源和中國林產(chan) 品公司投資1.5億(yi) 外,其他發起公司投資1.4億(yi) 。
想了解更多新聞資訊或有保險規劃需求的朋友,點擊下方圖片,免費報名谘詢,會(hui) 有專(zhuan) 業(ye) 理財師為(wei) 您耐心講解,協助規範投保並提供周全的後續理賠服務。
原創文章,作者:香港赛马会网络平台-車車,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s://www.b2g419.com/bxzs/bxnew/568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