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保險法是我國保險業(ye) 發展的重要法律文件,對各種保險製度和保險規範起著重要的法律規範作用。那麽(me) 保險法的基本原則是什麽(me) 呢?那麽(me) 保險法的基本原則是什麽(me) 呢?
基本原則1,最大誠信原則1
保險是一種特殊的民事活動。在保險法律關(guan) 係中,要求當事人有比一般民事活動更嚴(yan) 格的誠信,即要求當事人有最大誠信,這是保險法的最大誠信原則。
基本原則2
所謂近因,不是原因,也不是最終原因,而是主動有效的原因。它不僅(jin) 指原因與(yu) 結果之間的直接聯係,也指原因非常強大,因此在一係列事件中,人們(men) 可以邏輯地預測下一個(ge) 事件,直到意想不到的結果。若有幾個(ge) 原因同時起作用,近因是結果起決(jue) 定性作用或強大的原因。保險人承保的危險構成保險標的損害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chang) 保險標的損失的責任。
基本原則三、保險補償(chang) 原則
保險賠償(chang) 原則是指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按照保險合同向被保險人支付賠償(chang) 金,填補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中遭受的經濟損失。在保險中,這種損失的填補被稱為(wei) 補償(chang) 。保險賠償(chang) 原則包括兩(liang) 個(ge) 含義(yi) :一是被保險人有權在保險事故發生後從(cong) 保險合同中獲得全麵、充分的賠償(chang) ;二是保險賠償(chang) 限於(yu) 被保險人的實際損失,被保險人不能因保險賠償(chang) 而獲得額外利益。
保險補償(chang) 原則作為(wei) 保險法的基本原則,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製。根據我國保險法的規定,補償(chang) 原則不能適用於(yu) 以下情況:
1)人身保險。國家保險立法和國際慣例排除補償(chang) 原則適用於(yu) 個(ge) 人保險,與(yu) 補償(chang) 原則相關(guan) 的代位原則和分攤原則也排除在外。原因是人身保險的目標是人的身體(ti) 、生命或健康。根據傳(chuan) 統的倫(lun) 理觀念,這些都不能用確定的貨幣來衡量。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支付保險費的目的不是為(wei) 了賠償(chang) 損失,而是為(wei) 了滿足被保險人的具體(ti) 需要。
2)法律和保險合同對賠償(chang) 金額的限製。根據保險業(ye) 務的需要,法律和保險合同往往規定最高賠償(chang) 限額、免賠額和被保險人的自負額,限製了賠償(chang) 原則的適用。
3)比例承保、定值保險和重置成本保險的約定。在約定比例承保的合同中,保險人在發生保險事故時,隻按約定比例賠償(chang) 被保險人的經濟損失,被保險人不能得到全麵、充分的賠償(chang) 。在定值保險中,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人根據約定的保險價(jia) 值向被保險人支付賠償(chang) 金,而不詢問保險標的在保險事故發生時的實際價(jia) 值。在重置成本保險中,重置成本保險以超過當時市場價(jia) 格的財產(chan) 重置價(jia) 格作為(wei) 保險金額,突破了實際損失的限製。
4.保險代位原則
保險代位原則是指被保險人賠償(chang) 被保險人損失後,第三人對保險事故或保險標的損失承擔法律責任的,保險人有權在保險賠償(chang) 金額範圍內(nei) 向第三人追償(chang) ,被保險人必須將追償(chang) 第三人的權利轉讓給保險人。保險代位原則作為(wei) 保險補償(chang) 原則的衍生原則,隻適用於(yu) 財產(chan) 保險合同,不適用於(yu) 人身保險。在司法事件中,保險代位索賠的主要原因包括:第三人侵權損害保險標的;第三人違反合同損害保險標的;第三人獲得保險標的構成不當得利;共同海洋損害。
保險代位求償(chang) 的對象是對保險標的負有民事責任的第三人。但是,除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故意造成保險事故外,保險人不得對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或者其組成人員行使代位權。保險代位的範圍限於(yu) 保險人實際支付的保險賠償(chang) 金額。在不定額保險和比例保險的情況下,保險人隻能根據實際保險賠償(chang) 金額取得相應的代位權。
5.保險分攤原則
分擔原則,是指投保人對同一保險標的、同一保險利益、同一保險事故分別向兩(liang) 個(ge) 以上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當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標的損失由所有參與(yu) 保險的保險人共同分擔,被保險人的保險賠償(chang) 總額不得超過實際損失。
保險分攤原則也是保險補償(chang) 原則的衍生原則,僅(jin) 適用於(yu) 重複保險、財產(chan) 保險,不適用於(yu) 人身保險,排除了保險代位原則的適用。在重複保險的情況下,對於(yu) 保險人,其他負責任的保險人為(wei) 第三人,應當適用代位原則,即保險人承擔全部保險責任後,有權向其他保險人追償(chang) 超出其責任的部分。但是,為(wei) 了防止由此產(chan) 生的無休止的追償(chang) ,各國立法都規定了保險人之間分擔被保險人損失的原則。我國保險法也作出了同樣的規定。
為(wei) 了防止被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的道德危險,即利用重複保險獲利,中國《保險法》規定,重複保險的被保險人有義(yi) 務通知被保險人重複保險的相關(guan) 信息。
根據分攤原則,各保險人分攤的具體(ti) 保險賠償(chang) 金額一般按各保險金額與(yu) 保險金額總和的比例確定,保險合同另有約定的例外。但無論如何分攤,各保險人承擔的保險賠償(chang) 責任總額不得超過保險標的的實際損失。
綜上,保險法的基本原則主要包括最大誠信原則、近因原則、保險補償(chang) 原則、保險代位原則和保險共享原則。這些基本原則對保險業(ye) 的發展起著重要的指導作用,反映了保險法與(yu) 其他法律不同的特點。
想了解更多新聞資訊或有保險規劃需求的朋友,點擊下方圖片,免費報名谘詢,會(hui) 有專(zhuan) 業(ye) 理財師為(wei) 您耐心講解,協助規範投保並提供周全的後續理賠服務。
原創文章,作者:香港赛马会网络平台-車車,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s://www.b2g419.com/bxzs/bxnew/650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