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中的棄權是什麽?棄權的意義+條件

《家庭財務寶典》

保險中的棄權是什麽(me) ?棄權是指保險合同一方的當事人放棄其在保險合同中的某項權利,包括解約權和抗辯權。該規定主要是用於(yu) 約束保險人。

導讀:
保險中的棄權是什麽(me) ?棄權是指保險合同一方放棄其在保險合同中的權利,包括終止權和辯護權。棄權是指保險合同一方放棄其在保險合同中的權利,包括終止權和辯護權。本規定主要用於(yu) 約束保險人。

一、棄權的含義

棄權是指保險合同一方放棄其在保險合同中可以主張的權利,通常是指保險人放棄終止保險合同的權利和辯護權。

例如,某壽險公司出具的人壽保險單規定,被保險人參軍(jun) 或者武警部隊的,保險公司可以宣布保單無效。碰巧在保險期間,一名被保險人參加了武警部隊,並在一次圍剿毒犯的行動中犧牲了。保險公司得知這一情況後,給被保險人的父母寫(xie) 了一封信,說被保險人為(wei) 國捐軀,公司以參加武警部隊死亡為(wei) 由放棄了抗辯。很快,保險公司又給受益人發了一封信,通知受益人公司改變立場,宣布保單無效。在這種情況下,受益人通過訴訟,法院裁定公司的第一封信構成了保險人明確放棄辯護權和宣布保單無效的權利,因此不得重新主張該權利。

保險中的棄權是什麽(me) ?棄權的意義(yi) +條件插圖1

圖片來源於(yu) 攝影網

二、棄權條件

構成保險人棄權的,必須有兩(liang) 個(ge) 要求:一是保險人必須有棄權的含義(yi) ,無論是明示的還是默示的;其次,保險人必須知道被保險人有違反約定義(yi) 務的權利,並享有抗辯權或終止合同的權利。

對於(yu) 默示的含義(yi) ,可以從(cong) 保險人的行為(wei) 中推斷,如果保險人知道被保險人違反約定義(yi) 務,並做出以下行為(wei) ,一般視為(wei) 棄權或默示棄權:

首先,如果投保人違反按時繳納保險費或其他約定義(yi) 務,保險人應終止合同。但是,如果保險人知道這種情況,仍然收取補充繳納的保險費,則證明保險人有繼續維持合同的意圖。因此,終止合同的權利、終止權和其他抗辯權被視為(wei) 棄權。

第二,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知道有權拒絕賠償(chang) ,但仍要求被保險人或被保險人提供損失證明,因此增加被保險人的時間和金錢負擔,被視為(wei) 被保險人棄權。

第三,如果保險人知道投保人的損失證明存在錯誤和虛假,但仍無條件接受,則可視為(wei) 放棄對錯誤和虛假的辯護權。

第四,保險事故發生後,保單持有人(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當在約定或者法定時間內(nei) 通知保險人,但保險人仍接受逾期通知的,視為(wei) 放棄逾期通知的抗辯權。

第五,保險人在得知投保人違反約定義(yi) 務後仍保持沉默,視為(wei) 棄權。具體(ti) 來說,如果財產(chan) 保險的投保人申請變更保險合同,保險人在收到申請後一段時間內(nei) 不表達意見的,視為(wei) 承諾;在損失發生前,已知投保人違反約定義(yi) 務的,應當在一定期限內(nei) 終止或者終止合同。如果在一定期限內(nei) 沒有表達任何意見,其沉默將被視為(wei) 棄權。

想了解更多新聞資訊或有保險規劃需求的朋友,點擊下方圖片,免費報名谘詢,會(hui) 有專(zhuan) 業(ye) 理財師為(wei) 您耐心講解,協助規範投保並提供周全的後續理賠服務。

香港赛马会网络平台團隊1對1保險規劃 立省50%

原創文章,作者:香港赛马会网络平台-車車,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s://www.b2g419.com/bxzs/bxnew/89065.html

(0)
上一篇 2023年2月8日 下午6:14
下一篇 2023年2月8日 下午6:14

文章推薦

微信掃一掃
微信掃一掃
分享本頁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