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ge) 人代理製度改革的核心是什麽(me) ?答案是利益的重新分配。事實上,任何改革的本質都是利益的重新分配。通過創新利益分配機製,打破舊的利益平衡模式,深入激發一些人的主觀主動性,推動事物朝著新的方向前進。
基本法作為(wei) 保險機構建立、發展、管理和維護個(ge) 人代理團隊的基本依據,建立了個(ge) 人代理之間形成的管理關(guan) 係、培育關(guan) 係和利益分配關(guan) 係,成為(wei) 本輪個(ge) 人代理製度改革的首要任務。
幾乎所有個(ge) 人代理團隊發展中的問題都可以在基本法中找到根本原因;個(ge) 人代理製度改革的各種觀點,無論是銷售利益傾(qing) 向於(yu) 一線代理、扁平化管理、試點獨立代理還是降低第一傭(yong) 金比例,延長傭(yong) 金分配期,本質是創新基本法,調整現有利益分配機製,調動代理熱情。
作為(wei) 保險機構個(ge) 人代理團隊的基本法,基本法非常重要,幾乎與(yu) 每個(ge) 當事人都有關(guan) 。代理人和團隊經理需要了解自己的利益;保險公司個(ge) 人保險渠道經理和高管需要了解公司製度的優(you) 缺點和發展的得失。
但現實情況是,很多人對基本法知之甚少。
與(yu) 引入個(ge) 人代理銷售模式一樣,基本法也是進口產(chan) 品。在個(ge) 人代理發展的早期階段,由於(yu) 業(ye) 務發展繁忙,當時的人壽保險公司基本上是複製台灣和香港同一行業(ye) 的基本法版本,後來的中小企業(ye) 複製了大公司的基本法……
現在,30年過去了,從(cong) 目前整個(ge) 行業(ye) 麵臨(lin) 的問題來看,對基本法缺乏深入的研究,包括個(ge) 人代理人之間的管理關(guan) 係和利益分配關(guan) 係,仍處於(yu) 知道為(wei) 什麽(me) 的境地。
前中國人壽(601628)總裁萬(wan) 峰年輕時加入中國保險業(ye) ,前往香港學習(xi) 工作。他深入研究了保險業(ye) 的核心產(chan) 品精算和個(ge) 人代理模式,然後回到大陸工作。他先後負責中國人壽、新華社保險(601336)等領導機構,40多年的工作經驗使他對個(ge) 人代理模式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感覺國內(nei) 行業(ye) 同事對基本法研究不夠重視,萬(wan) 峰決(jue) 定做第一個(ge) 吃螃蟹,深入研究國內(nei) 機構基本法,結合國內(nei) 外人壽保險工作經驗、經驗和一些感知,組織基本法,彌補當前基本法研究的差距,更重要的是,吸引更多的關(guan) 注,研究基本法,推動我國個(ge) 人代理人製度全麵發展的基礎理論研究。
因此,我們(men) 現在看到了《利益-構建高績效保險代理團隊》一書(shu) 。
基本法的核心內(nei) 容一般分為(wei) 組織管理體(ti) 係、考核體(ti) 係、報酬體(ti) 係和福利保障體(ti) 係三個(ge) 部分。為(wei) 了便於(yu) 進一步研究報酬體(ti) 係,幫助行業(ye) 內(nei) 每一位同事清晰了解報酬屬性,萬(wan) 峰打破了現有框架,創造性地遵循個(ge) 人代理團隊發展管理的順序,報酬製度分為(wei) 六大利益:新人利益、銷售利益、增員利益、管理利益、育成利益和福利利益。
明確六大利益,明確個(ge) 人代理作為(wei) 職業(ye) 麵臨(lin) 的機會(hui) ;同時也明確了個(ge) 人代理作為(wei) 改革對象的重點。
在接下來的日子裏,『慧保天下』代理六大利益係列文章將通過摘錄《利益-構建高績效保險代理團隊》一書(shu) 的部分內(nei) 容形成。需要購買(mai) 這本書(shu) 的讀者也可以掃描文章末尾圖片的二維碼進入購買(mai) 頁麵。
第一篇代理六大利益係列文章,首先聚焦新人利益。以下是文章的全部內(nei) 容:
新人是指被主管招募的新業(ye) 務員。
新人進入個(ge) 人代理行業(ye) 初期,一般麵臨(lin) 三缺三低時期,缺乏保險知識、銷售經驗和技能、市場經驗,導致保單銷售業(ye) 績低、個(ge) 人銷售收入低、保險營銷激情低。因此,在個(ge) 人代理管理中,自然會(hui) 劃出一個(ge) 特殊的群體(ti) ——新人。
為(wei) 了幫助新人順利度過三缺三低時期,保險公司不僅(jin) 加強了對新人的培訓,還製定了一些相應的政策和製度,以解決(jue) 新人的實際困難,提高新人的留存率。為(wei) 此,製定了一些獨特的製度和政策,形成了新人的特定利益。
新人利益主要包括新人津貼、新人傭(yong) 金和新人獎勵。
一 、新人津貼
新人津貼是指在新人入職期間給予的收入補貼。給予新人津貼的原因:
首先,在行業(ye) 的早期階段,政策銷售技術還不成熟,銷售業(ye) 績應該從(cong) 開始,甚至前1-2個(ge) 月可能沒有銷售業(ye) 績。但是新人也要維持日常生活,所以保險公司給新人一定的津貼,幫助他們(men) 渡過最初的困難。
第二,傭(yong) 金通常每隔一個(ge) 月發放一次,也就是說,當月的銷售保單直到下個(ge) 月才能結算傭(yong) 金。如果有時差,補貼將彌補時差。
第三,新人在保單銷售過程中難免會(hui) 有一些消費,補貼也可以彌補新人的相關(guan) 費用。
目前,壽險公司在市場上普遍對新人發放津貼。隻要新人第一年的傭(yong) 金(FYC)如果達到公司規定的金額,將支付新人津貼。根據不同的特點,新人津貼可分為(wei) 以下類型。
(一)有責任和無責任的津貼
責任津貼是指新人履行相關(guan) 責任後給予新人津貼的方式。一般來說,新人的責任主要是保單銷售達到一定數量或個(ge) 人FYC達到一定數額,並通過公司新人培訓。
無責任津貼是指新人隻要辦理招聘手續就給予新人津貼的方式。這樣,新人幾乎不需要履行任何責任就可以享受新人津貼。人壽保險公司基本上按照新人的頭發放新人津貼。
(二)多個(ge) 方案和一個(ge) 方案
多個(ge) 計劃是指一個(ge) 公司實施多個(ge) 新的補貼計劃。典型的方法是在不同的地區實施不同的計劃。多個(ge) 計劃適用於(yu) 全國更多的大公司或分支機構。由於(yu) 經濟環境不同,收入水平不同,市場競爭(zheng) 程度不同,更容易接近當地實際情況,更有利於(yu) 參與(yu) 當地市場競爭(zheng) 。
一個(ge) 計劃是指一個(ge) 公司隻實施一個(ge) 新的津貼計劃。一種方案適用於(yu) 中小壽險公司或機構所在地區差異不大的公司。
(3)劃分時間段和不劃分時間段
劃分時間段的方式是根據不同時間段確定不同金額的新津貼。這樣,每個(ge) 時間段在相同條件下給予的新津貼標準不同,隨著時間的延長,津貼逐一減少,基本實現了新津貼與(yu) 新收入的聯係。
不劃分時間,是指新人津貼期間隻有一段時間,公司自始至終實行津貼標準。
(四)扣除傭(yong) 金,不扣除傭(yong) 金
扣除傭(yong) 金是指在支付新人津貼的同時扣除新人一定比例的傭(yong) 金。如果傭(yong) 金在津貼期內(nei) 支付80%。
不扣除傭(yong) 金,是指支付新津貼不扣除新傭(yong) 金,或同時按標準傭(yong) 金率支付新傭(yong) 金。
(五)發放附加條件和不符合條件
附加條件是指對新人的津貼發放有其他條件(如參加、培訓、轉正、晉升等)。),新人隻有符合條件才能發放新人的津貼。
不符合條件的,是指對新人的津貼不符合其他條件。隻按照新人津貼最基本的要求發放津貼。
(六)足期發放和不足期發放
足期發放是指按照規定的全部期限發放新人津貼。如果規定新人津貼發放12個(ge) 月,即使新人在12個(ge) 月內(nei) 晉升為(wei) 主管級別,新人津貼也會(hui) 繼續發放,直到12個(ge) 月到期。
不足發放是指在新人津貼發放期間,隻要新人晉升到一定水平(如初級水平),就立即停止發放。因為(wei) 晉升到一定水平,你可以享受一定的管理津貼,這會(hui) 增加收入,新的津貼將失去實際意義(yi) 。
(七)當期發放和延期發放
當期發放是指在津貼期內(nei) 發放傭(yong) 金的方式。以上方式基本屬於(yu) 當期發放。
延期發放是指在一段時間內(nei) 延遲新人津貼的一部分。延期發放下,新人津貼為(wei) 新人第一年傭(yong) 金額(俗稱雙傭(yong) )。但如果隻支付70%的當期實際支付折扣。保單第二保單年度如期續保,新人月度繼續率達到公司要求標準後,再補發剩餘(yu) 津貼。這相當於(yu) 將新人津貼的一部分(如30%)延長12個(ge) 月。一方麵,這種方法可以促進新人的保留,因為(wei) 有未支付的津貼;另一方麵,一些津貼與(yu) 業(ye) 務質量掛鉤,可以避免套利。
(八)培訓津貼
培訓津貼是指新人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培訓津貼不與(yu) 新人發放FYC與(yu) 公司組織的新人培訓掛鉤。一般要求新人進入公司後,公司每月組織新人培訓達到一定天數,符合相應條件,並發放培訓津貼。培訓津貼一般每天發放,如每天50元。最多有3個(ge) 月的付款時間。金額也可以一次性發放。
二 、新傭(yong) 金製度
壽險公司對新人基本上有兩(liang) 種傭(yong) 金製度,即純傭(yong) 金製度和津貼傭(yong) 金製度。
(一)純傭(yong) 金製度
純傭(yong) 金製度是指保險公司隻向新人支付傭(yong) 金的報酬製度。純傭(yong) 金製度是指直接按照新人保費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傭(yong) 金,即:
傭(yong) 金額=保費收入 x 傭(yong) 金率
純傭(yong) 金製具有直接激勵作用。雖然不同產(chan) 品的傭(yong) 金率不同,但產(chan) 品設計中基本確定了整體(ti) 傭(yong) 金支付水平,但支付時間和方式不同。業(ye) 務員保單銷售成功後,可立即獲得確定的報酬,直接體(ti) 現多勞多得,是個(ge) 人代理製度的一個(ge) 特點。另一方麵,對於(yu) 壽險公司來說,這種純傭(yong) 金製度直接與(yu) 保費收入掛鉤,傭(yong) 金支出與(yu) 保費掛鉤收入正相關(guan) 。雖然保費收入越多,傭(yong) 金支付越多,但隻要產(chan) 品設計範圍內(nei) 的實際傭(yong) 金支付率,保險公司就能很好地控製傭(yong) 金支付成本。
因為(wei) 這種傭(yong) 金支付是根據銷售人員的保費收入比例提取的,這將導致銷售人員的收入不穩定。當保費收入較高時,相對傭(yong) 金收入也較高;當保費收入較低時,相對傭(yong) 金收入也較低。這種波動對新人來說非常明顯,對新人的保留有一定的影響。
(二)津貼傭(yong) 金製度
除了支付傭(yong) 金時間內(nei) ,除支付傭(yong) 金外,還給予一定金額的津貼稱為(wei) 津貼傭(yong) 金製度。
津貼傭(yong) 金製度是保險公司以津貼的名義(yi) 預付部分傭(yong) 金(也稱為(wei) 無息貸款),然後通過扣除津貼期間的傭(yong) 金比例逐步收回已支付的津貼。
傭(yong) 金額=保費收入 x 傭(yong) 金率x %
(三)兩(liang) 種傭(yong) 金製度的區別
兩(liang) 種傭(yong) 金製度的區別:
第一,底薪和無底薪有區別。津貼相當於(yu) 給新人的底薪,純傭(yong) 金製等於(yu) 無底薪。
第二,實際支付傭(yong) 金的比例不同。在津貼傭(yong) 金製度下,津貼期內(nei) 實際支付的傭(yong) 金是應付傭(yong) 金的折扣。在純傭(yong) 金製度下,應付傭(yong) 金全額支付。
人壽保險公司可以同時存在兩(liang) 種傭(yong) 金製度,新人入司時可以自行選擇。
三 、新人獎勵
除新人津貼外,一些保險公司還將采取一些激勵措施,鼓勵新人盡快銷售保單,成長為(wei) 合格的銷售人員。獎勵新人通常有以下方式:
(一)階段性獎勵
階段性獎勵是指在銷售階段結束後,對符合公司規定特定指標的新人給予特別獎勵。如果新人在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達到規定FYC公司將對累計推薦的人力給予一定數額的獎勵。
(二)返還獎勵
返還獎勵是指在規定時間內(nei) 達到公司規定業(ye) 績的新人,將津貼期間扣除的傭(yong) 金作為(wei) 獎勵返還給銷售人員。例如,新人在六個(ge) 月內(nei) FYC達到公司規定的金額,公司將在第七個(ge) 月返還津貼FYC折扣部分傭(yong) 金。
(三)快速晉升獎勵
對於(yu) 入職一年以內(nei) 的新人,如果在短時間內(nei) 達到相應的晉升條件,並獲得晉升,將給予獎勵,鼓勵新人快速晉升,提高新人的留存率。
四 、傭(yong) 金與(yu) 津貼的關(guan) 係
傭(yong) 金和新人津貼(包括新人獎勵)基本構成了新人的收入。
(一)不同的津貼政策有不同的順序
在有責任的津貼政策下,給予的津貼基本上與(yu) 新人有關(guan) FYC直接掛鉤,都是新人FYC隻有在達到一定的基準金額後,才會(hui) 給予新人津貼。而且是新人。FYC新人津貼越多,津貼越大。因此,新人先有傭(yong) 金收入,再有新人津貼。沒有傭(yong) 金收入,就沒有新人津貼。
但是,在無責任的津貼政策下,由於(yu) 津貼的發放與(yu) 新人的銷售業(ye) 績無關(guan) ,隻要新人履行入職手續,一般都會(hui) 給予津貼。在這種情況下,理論上先有津貼,再有傭(yong) 金收入。
(2)傭(yong) 金是勞動收入,津貼是補貼收入
新人有銷售業(ye) 績,才有銷售業(ye) 績FYC收入。FYC是新人的勞動收入。補貼是公司給予補貼的收入。
勞動收入是新人的基本收入,是決(jue) 定新人能否長期保留的關(guan) 鍵收入;補貼是新人的補貼收入,是調整新人收入的收入,起著幫助馬送一程的作用。
傭(yong) 金收入和津貼應隨著傭(yong) 金收入的增加而適當減少。津貼期結束時,新人應完全依靠傭(yong) 金收入生存。
如果新人在津貼期內(nei) 的收入很高,但在津貼期結束後,新人仍然不能繼續依靠傭(yong) 金,這表明新人完全依靠津貼來維持生存。
(三)傭(yong) 金為(wei) 造血收入,津貼為(wei) 輸血收入
如果用造血和輸血來比較傭(yong) 金和津貼,那麽(me) 傭(yong) 金就是新人的造血因為(wei) FYC不僅(jin) 是當期收入,還有新人續期傭(yong) 金收入。FYC續期傭(yong) 金越多,為(wei) 自己造血越多。津貼隻是短期補充收入,對新人有幫助。津貼期結束後,輸血將停止。因此,新人津貼的目的是通過輸血實現新人自身的造血。如果新人完全依賴輸血,在津貼期結束時仍然是貧血,他們(men) 應該審查公司的利益製度和政策,並及時做出適當的調整。
(四)傭(yong) 金可以形成長期收入,津貼隻是短期收入
通常新人都有FYC(不包括單筆傭(yong) 金)(RYC)。因此,新傭(yong) 金可以形成潛在的長期收入。津貼有期限,基本都是新人短期收入。補貼可以吸引或激勵新人,但過多的補貼會(hui) 打破基本法的補償(chang) 製度,改變原有的利益分配關(guan) 係。因為(wei) 基本法利益是個(ge) 人代理人的基本報酬製度,既有當期利益,也有續期利益;既有直接銷售利益,又有必要的管理利益,是一種長期的係統報酬設計。津貼一般是當期收入,是短期激勵。如果短期激勵過高,甚至成為(wei) 新人收入的主要來源,當津貼期結束時,新人的收入必然會(hui) 大幅下降,直接影響新人的保留。
(五)傭(yong) 金可以惠及主管,津貼不能惠及主管
傭(yong) 金分為(wei) 直接傭(yong) 金和間接傭(yong) 金。直接傭(yong) 金是指銷售保單可以直接獲得的傭(yong) 金,通常是保費乘以傭(yong) 金率。間接傭(yong) 金是各級主管獲得的增員、管理、育成等報酬,大多與(yu) 下屬直接提成(FYC)掛鉤,按直接傭(yong) 金的一定比例提取(各種管理利益乘以傭(yong) 金率)。因此,直接傭(yong) 金與(yu) 間接傭(yong) 金有內(nei) 在聯係。直接傭(yong) 金高,間接傭(yong) 金多,主管利益漲船高;否則低。但津貼一般不計入直接傭(yong) 金,對間接傭(yong) 金無影響,不利於(yu) 主管利益。雖然補貼增加了新人的收入,但不能增加主管的間接傭(yong) 金收入。
(六)傭(yong) 金來自製度設計,津貼來自財務安排
人壽保險的毛保費由純保費和附加費組成。附加費分為(wei) 管理費和傭(yong) 金費兩(liang) 部分。傭(yong) 金費屬於(yu) 保險公司預定的銷售費用,一般在產(chan) 品設計中單獨列出,屬於(yu) 係統設計。隻要傭(yong) 金費不超過產(chan) 品設計,就不會(hui) 超支。
管理費是扣除傭(yong) 金手續費後附加費用的剩餘(yu) 部分,用於(yu) 公司日常運營管理費用,如員工工資、固定費用、日常行政費用等,也用於(yu) 銷售費用,如津貼和促銷活動費用。因此,新津貼基本上來自管理費,屬於(yu) 公司的財務安排。
根據公司年度保費收入計劃,管理費和傭(yong) 金手續費基本固定。公司年度實際費用支出小於(yu) 此定數,產(chan) 生費用差異;相反,費用差異。費差必然會(hui) 影響公司的利潤。如果公司沒有利潤,費用差異隻能消耗資本。如果公司對新人的津貼費用過高,成為(wei) 管理費超支的主要原因,費用->費用差異->償(chang) 付能力不足->增資->費用->費用差異……惡性循環。因此,保險公司在實貼的同時,保險公司應控製津貼成本,否則將形成更大的財務負擔。
(7)津貼是一把雙刃劍
津貼是一把雙刃劍,可以解決(jue) 新人的困難,幫助他們(men) 長期留在公司,成為(wei) 新人套利的工具。除了享受新人津貼外,新人還可以在趕上公司促銷活動時享受績效獎勵。如果新人獲得的傭(yong) 金、新人津貼、其他獎勵、促銷獎勵、保單現金價(jia) 值之和的第一年保費,銷售人員可以有機會(hui) 通過自我保險套利,公司有套利的風險。一般高現價(jia) 產(chan) 品是新套利的主要產(chan) 品。
套利對公司經營的影響:一是第一年銷售業(ye) 績虛高,短期內(nei) 快速增長;二是第二保單年度自保件開始退保套利,導致退保率上升。套利對公司的最大後果是支出了大量的費用,但沒有形成保單和保費的積累,不僅(jin) 是雞飛蛋打,嚴(yan) 重的還可能給公司造成(自保件退保)現金流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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