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去年,有關(guan) 於(yu) 醫保的各路消息登上熱搜,針對醫保基金的使用,醫保局出台了多項規定,
主要還是限製騙保的情況,不過對於(yu) 咱們(men) 日常的使用也會(hui) 有一些影響:
- 到藥店買藥需出示身份憑證
- 騙取醫保基金最高罰5倍金額,停用聯網結算12個月,包括外借醫保卡等

本文主要內(nei) 容:
- 藥店刷醫保卡需出示身份憑證
- 騙取醫保基金最高罰2-5倍,停用聯網結算3-12個月
- 醫保卡外借還可以買保險嗎
- 譜藍君總結
2020年12月30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其中對醫保定點藥店使用醫保卡的規則作出了進一步限定,於(yu) 2月1日起施行。

(《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截圖)
簡單點說,到藥店買(mai) 藥,要用醫保報銷時:
- 本人購藥報銷需要出示身份憑證(包括醫保卡、社保卡、醫保電子憑證等);
- 代人購買,需要出示本人和被代購人的身份證;
- 購買處方藥,需確認處方使用人和參保人員是否一致;
說麻煩呢,其實也沒多麻煩。因為(wei) 國家從(cong) 19年底開始,就在各大渠道大力推行醫保電子憑證,隻要手上有部手機,就能直接當社保卡用,還能在線辦理業(ye) 務,非常方便。
譜藍君也有分享過醫保電子憑證的申請與(yu) 使用,點擊👉《醫保電子憑證全麵上線,沒帶社保卡也可以看病買(mai) 藥啦~》查看具體(ti) 介紹。
2021年2月19日,國務院發布條例,對違規使用醫保卡的情況及處罰作出了詳細得說明,將於(yu) 5月1日起施行。
針對的都是幾種騙保行為(wei) ,比如:
- 外借醫保卡給別人冒名使用;
- 重複報銷;
- 報銷購藥後倒賣藥品,醫保卡套現等。
最高罰處5倍金額,停用聯網結算12個(ge) 月。

(《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截圖)
其實早在2018年修正的社會(hui) 保險法中,就對騙取社保待遇的行為(wei) 作出處罰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hui) 保險法(2018修正)》截圖)
所以大家真的要注意了,醫保卡不能外借,否則違規,當罰!
不過在去年醫保局發布的《關(guan) 於(yu) 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製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中有提到,
醫保中個(ge) 人賬戶的錢可以用來給家人購買(mai) 藥物等(注意,僅(jin) 是用個(ge) 人賬戶中的錢付款,並非用統籌賬戶報銷)。

(《關(guan) 於(yu) 建立健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機製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截圖)
這份征求意見稿目前還沒有正式落實,不知道之後還會(hui) 不會(hui) 作出修改,之後譜藍君也會(hui) 為(wei) 大家持續關(guan) 注這一部分的通知。
關(guan) 於(yu) 醫保卡外借這個(ge) 問題,保險公司向來比較嚴(yan) 格,大部分都直接拒保,隻有極少部分支持核保。
自1月份舊定義(yi) 重疾險全部下線後,目前上市的新定義(yi) 重疾險本來就沒幾款,目前還沒有支持醫保卡外借的。
加上現在明文規定,醫保卡外借屬違規行為(wei) ,保險公司就更不可能承保了。
如果隱瞞醫保卡外借的情況,到時候出險,保險公司有理由拒賠,而且拒賠成立的幾率非常大,最好是能告知保險公司相關(guan) 情況,確定不會(hui) 影響理賠再投保。
按照以往的經驗,如果隻是用醫保個(ge) 人賬戶裏的錢去給家人買(mai) 藥,並且能提供體(ti) 檢報告等自證本人沒有相關(guan) 疾病的話,問題不大,大多都能被承保(高血壓藥比較麻煩一點)。所以大家以後使用醫保卡也要多留個(ge) 心眼。

其實不管是醫保還是商業(ye) 保險,對醫保卡使用的規範和合理限製,都是為(wei) 了保護參保人的權益而已。
咱隻要按規範使用,就不會(hui) 有問題。
倒是要給那些還沒有自己參保的朋友提個(ge) 醒:醫保是最基礎的民生醫療保障,又便宜又沒有健康要求,大家盡量都要參保。
兜好了這個(ge) 底,再用商業(ye) 保險來作補充,才算是有個(ge) 完整的保障體(ti) 係。
這些小錢不能省,否則以後生病了就要自己掏大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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