譜藍君前段時間剛跟大家聊過,看保險公司穩不穩妥,就看它的償(chang) 付能力數據,隻要償(chang) 付能力充足度不低於(yu) 100%,就沒問題。
不過,這個(ge) 標準很快可能會(hui) 有些變化了:
截至目前,相關(guan) 的規定還是12年前製定的,仍屬“償(chang) 一代”下的監管規定,難以滿足“償(chang) 二代”監管實踐的需求。
2020年7月30日,中國銀保監會(hui) 、中國人民銀行就《保險公司償(chang) 付能力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hui) 征求意見,有可能在今年內(nei) 正式下發開始執行。

剛好最近各保險公司也公布了第二季度的償(chang) 付能力報告,如果按照新規征求意見來看,其中多家保司的償(chang) 付能力逼近監管黃線。
今天咱們(men) 就來看看,新規都修改了哪些內(nei) 容,哪些保司可能將被監管介入。
主要內(nei) 容如下:
- 新規修改了什麽內容?
- 哪些保司逼近監管黃線?
- 譜藍君總結
1、償(chang) 付能力三大監管指標需同時達標
以往我們(men) 看償(chang) 付能力,主要是看償(chang) 付能力充足率,舊規是要求綜合償(chang) 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yu) 100%即可。

但結合償(chang) 二代的監管規則,《征求意見稿》中明確將償(chang) 付能力監管指標擴展為(wei) 核心償(chang) 付能力充足率、綜合償(chang) 付能力充足率、風險綜合評級三個(ge) 有機聯係的指標。
三個(ge) 指標均符合監管要求,償(chang) 付能力才達標。
具體(ti) 標準如下:

2、對未達標監管措施增至12條
如果有保司的償(chang) 付能力不達標,監管是會(hui) 有一係列措施的。
而新規將監管措施由9條增至12條,增加的3條措施是——
- 監管談話
- 要求保險公司提交預防償付能力充足率惡化或完善風險管理的計劃;
- 對風險和損失負有責任的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責令保險公司根據聘用協議、書麵承諾等追回其薪酬;

新規後,如果再有償(chang) 付能力不達標的公司,前四條是必須執行的措施,後麵八條視情況而定。
若采取以上監管措施後仍未未明顯改善或進一步惡化的,由中國銀保監會(hui) 依法采取接管、申請破產(chan) 等監管措施。
目前被接管過的公司,除了之前大家熟知的安邦集團,還有前不久被接管的4家保險公👉《華夏、天安等4家保司被監管!買(mai) 了它們(men) 的保單怎麽(me) 辦?》
3、增加重點核查對象
上麵說的是監管紅線,踩到了就要被接管了;
監管也是很謹慎,除了新設監管紅線,此次的修改還新增了“監管黃線”,即重點核查對象:
核心償(chang) 付能力充足率<60%,或綜合償(chang) 付能力充足率<120%的保險公司為(wei) 重點核查對象,接受銀保監會(hui) 的核查。

4、修改“償(chang) 付能力”定義(yi)

《征求意見稿》中,對償(chang) 付能力的定義(yi) 作出了修改,即“保險公司對保單持有人履行賠付義(yi) 務的能力”。
與(yu) 舊版相比,強調了保險公司執行的對象,修改了償(chang) 還債(zhai) 務的說法。
5、強化保險公司主體(ti) 責任
這次的規定強化了保險公司的主體(ti) 責任,要求保險公司建立健全償(chang) 付能力風險管理的組織架構,建立完備的償(chang) 付能力風險管理製度和機製,製定三年滾動資本規劃等。
除此之外還提到,保險公司可以通過聘用協議,對造成公司償(chang) 付能力風險的高管和董事,追回薪酬。
也就是說,保險公司的高管和管理層都被銀保監會(hui) 揪著尾巴幹活兒(er) 了。
這下可沒有人敢造次了吧~

6、定期披露償(chang) 付能力信息

新規中,強製要求保險公司每個(ge) 季度都要披露償(chang) 付能力報告摘要,向利益相關(guan) 方說明相關(guan) 信息。
如果有消費者等發現保險公司存在違規行為(wei) ,可以直接向銀保監會(hui) 反映,從(cong) 而提高信息透明度,規範保險公司的行為(wei) 。
7、定期開展SARMRA評估,將影響償(chang) 付能力指標

SARMRA(保險公司償(chang) 付能力風險管理能力)是償(chang) 二代中的一個(ge) 重要指標,分析並評估保險公司的風險狀況。
在此次新規中,直接引入此項指標,並規定保險公司根據SARMRA計量控製風險的資本要求,計入最低資本。
也就是說,保險公司的核心償(chang) 付能力充足率和綜合償(chang) 付能力充足率都會(hui) 受到SARMRA的影響,關(guan) 係到保險公司償(chang) 付能力是否達標。
所以大家以後在監查保險公司的償(chang) 付能力時,也多參考一下SARMRA,能在一定程度上反應保險公司的風險狀況。
1、多家保險公司存在未及時披露等問題
銀保監會(hui) 在近日針對多家保險公司2020年第一、二季度償(chang) 付能力公開披露方麵存在的問題進行通報,並要求相關(guan) 公司進行整改。
- 披露不及時:中法人壽
- 披露內容不完整:瑞再企商、久隆保險、誠泰保險、現代財險
- 披露數據差錯:國聯人壽、亞太保險、鼎和保險、信利保險
具體(ti) 內(nei) 情況如下——

2、征求意見稿下,多家保司臨(lin) 近黃線
征求意見稿中規定,償(chang) 付能力充足率、綜合償(chang) 付能力充足率、風險綜合評級三個(ge) 指標均符合監管要求才算達標,還新增了重點核查對象。
7月30號,保險公司公布了各自的償(chang) 付能力報告摘要,如果按照新規征求意見來看,其中3家人身險公司逼近監管黃線,分別為(wei) 中銀三星人壽、富德生命人壽、上海人壽。
百年人壽雖被評為(wei) C類保司,但最新償(chang) 付能力充足率已有回升,利潤增長明顯,正在逐步恢複正常經營,後續風險綜合評級結果將有望改善。日前遭內(nei) 部舉(ju) 報侵害消費者權益而被銀保監介入調查,還沒有公布結果。
君康人壽償(chang) 付能力充足率逼近監管紅線,更已連續三個(ge) 季度成為(wei) C類保司。對此,君康人壽表示,公司已積極采取了控製業(ye) 務規模、改善產(chan) 品結構等多方麵的改善措施。
中法人壽自2016年開始出現償(chang) 付能力不足的情況後,由於(yu) 增資申請一直未能得到監管批複,隻能靠向大股東(dong) 借款維持運轉。但保險公司很難破產(chan) ,國內(nei) 至今都還沒有一家保險公司破產(chan) ,說不準中法人壽未來的走向如何。
整體(ti) 來看,在數月疫情的壓力下,大部分保險公司還是能把控好風險,穩定企業(ye) 正常經營的。
償(chang) 付能力匯總表如下——

新的償(chang) 付能力管理規定主要修改點包括——
- 償付能力達標要求增至3條:綜合≥100%,核心≥50%,風險評級≥B類
- 增加重點核查對象,綜合<120%,核心<60%
- 監管措施增至12條,分為2類,包括追回高管薪酬等
整體(ti) 來看,新的監管措施對償(chang) 付能力不達標保險公司將更有針對性,更好地防範和處置風險。
從(cong) 百年人壽就可以看出,隻要償(chang) 付能力出現危機,保司就會(hui) 及時調整,提高償(chang) 付能力。
再加上此次的修改已經讓監管更加完善,能夠更早監測到保司的風險,及早調整經營狀況。
銀保監如此完善、嚴(yan) 格的監管下,處處體(ti) 現著維持保司經營穩定、維護消費者合法權利的意圖;
退一萬(wan) 步來講,即使保司真的經營不善,也有國家兜底。所以之後大家在買(mai) 保險的時候可以更放心啦。
想要給家裏配置保障又不知從(cong) 何下手的朋友,可以點擊下方圖片,免費報名參加家庭保障規劃服務,會(hui) 有專(zhuan) 業(ye) 的理財師結合您的家庭實際需求定製專(zhuan) 屬的保障方案。
原創文章,作者:香港赛马会网络平台,如若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s://www.b2g419.com/bxzs/bxnew/33449.html